目 录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摘要)
市 县 信 息
丽水市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新路子
海盐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新进展
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正式成立
吴兴区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成效
2005年台州市政府采购工作成效显著
莲都区超额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文成县举办控购政府采购座谈会
温岭市镇(街道)小汽车清理成效显著
缙云县二○○六年政府采购工作思路
业 务 研 讨
浅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刚性问题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财库〔200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3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从2006年3月开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以下简称资格认定)工作,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政府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客观要求。资格认定工作对财政部门来讲是一项新工作,因此,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认识和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为社会中介机构提供良好的服务,做好资格认定工作。
二、严格按照《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按照《办法》规定,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财政部负责认定,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认定。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向获得甲级、乙级或资格确认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颁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样式见附件一)。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制定规范的资格认定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做好资格认定工作的布置和培训等工作,做到政策要求明确,办事高效合理。
开展资格认定工作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按原规定进行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资格登记备案工作停止,已登记备案的机构需重新参加资格认定。
三、做好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
(一)各省级财政部门不得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入本地区或者某些行业政府采购市场附加资格认定条件。
(二)甲级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申请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具体程序说明”(附件二)执行。乙级资格认定工作可以参照财政部“申请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具体程序说明”办理。
(三)各省级财政部门协助财政部负责对京外申请甲级资格的机构是否具有固定营业场所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财政部及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拟审批或确认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天。省级财政部门应在认定后及时将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报财政部备案。
四、关于资格认定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总公司和子公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申请。总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同时,只能由其中一个法人公司提出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总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同时,可以分别提出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申请。
(二)关于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申请人申请资格认定时,暂无法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原件的,可以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函。
(三)关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税收证明可以由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也可以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年审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应当由缴款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四)关于代理业务范围。确认资格的,其代理业务范围应认定为原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事宜。审批资格的,按申请要求和申请机构情况认定其代理业务范围,包括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及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五、财政部门在实施资格认定工作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门的资格认定专家组,具体负责相关材料的初步确认、审核工作。
附件:1.甲(乙)级资格证书样式、资格确认证书样式
2.申请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具体程序说明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
若干配套政策(摘要)
四、政府采购
(二十二)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建立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由科技部门会同综合经济部门按照公开、公正的程序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并向全社会公告。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获得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预算控制,优先安排自主创新项目。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标明自主创新产品。财政部门在预算审批过程中,在采购支出项目已确定的情况下,优先安排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预算。发挥财政、审计与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督促采购人自觉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将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的条件,并明确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要求。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不按要求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
(二十三)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在政府采购评审方法中,须考虑自主创新因素。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其中,自主创新产品价格高于一般产品的,要根据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自主创新产品企业报价不高于排序第一的一般产品企业报价一定比例的,将优先获得采购合同。以综合评标为主的招标项目,要增加自主创新评分因素并合理设置分值比重。
经认定的自主创新技术含量高、技术规格和价格难以确定的服务项目采购,可以在报经财政部门同意后,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将合同授予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完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拒绝接受或提供合同约定自主创新产品的,财政部门应责令其纠正,否则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二十四)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经认定,政府进行首购,由采购人直接购买或政府出资购买。
政府对于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应当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面向全社会确定研究开发机构,签订政府订购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考核验收和研究开发成果推广机制。
(二十五)建立本国货物认定制度和购买外国产品审核制度。采购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优先购买本国产品。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国货物认定标准。采购人需要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在中国境外使用除外),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需由国家权威认证机构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采购外国产品时,坚持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转让技术的产品。
(二十六)发挥国防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作用。国防采购应立足于国内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满足国防或国家安全需求的,应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采购项目,应首先采购国内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合同应优先授予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或科研机构。
加强对引进技术工作的咨询和评估。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方案须经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明确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计划、目标和进度。将通过消化吸收是否形成了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对引进项目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十八)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定期调整鼓励引进技术目录。
对国内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国家鼓励统一招标,引导外商联合国内企业投标;在进口装备的同时,应当引进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并支持国内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分包和实现本地制造。
(二十九)限制盲目、重复引进。定期调整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关键技术;禁止或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装备和技术。
(三十)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对订购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国家重点工程,国家优先予以安排。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重大装备保险机制,引导项目业主和装备制造企业对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投保。
(三十一)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对重大装备的引进,用户单位应吸收制造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共同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共同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在国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支持在重点产业中由产学研合作组建的技术平台,承担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任务。
(三十二)实施促进自主制造的装备技术政策。针对国民经济、社会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工程,由综合经济部门牵头,并由使用部门和制造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国家装备技术政策,积极推进重大装备的自主制造。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重大装备和技术,应符合装备技术政策。
※市县信息※
丽水市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新路子
——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为突破口 实现“效益”和“效率”的双引擎驱动
近两年来,丽水市政府采购深入探索,积极创新采购模式和方法,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大力推行协议采购实践,采购成本进一步节约,采购效率大幅度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组织了对空调、复印机、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传真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汽车保险、定点公务住宿等10多项的协议采购。加上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计算机、打印机协议采购,目前绝大部分经常性、通用类的办公用品,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单位实行协议采购。
据统计,2005年1至10月,丽水市直协议采购预算共计1693.6万元,实际支付额为1160.5万元,节约资金533.1万元,节约率为31.48%。其中,计算机项目协议供货1161台,协议采购预算914.3万元,实际支付资金681.5万元,节约资金232.8万元,节约率为25.46%;打印机项目协议供货241台,协议采购预算79.5万元,实际支付资金65.9万元,节约资金13.6万元,节约率为17.1%;空调项目协议供货400台,协议采购预算119.0万元,实际支付81.2万元,节约资金37.8万元,节约率为31.77%;汽车保险项目共签署车辆保险协议730份,协议采购预算435.9万元,实际支付212.8万元,实际节约资金223.1万元,节约率达51%。
据了解,实行协议采购后,大幅度缩短了采购单位的简化了采购流程、时间,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资金效益,受到各单位和供应间的好评。接下来,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还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对办公用纸、印刷项目实施协议采购,进一步扩大协议采购规模。
浙江省丽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李菊凤
海盐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5年海盐县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上规模、抓规范、促效率、强监管”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率,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被省财政厅评为2005年度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上规模。将教育系统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预算4510.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898.9万元,比上年增长9.8%,节约财政性资金611.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以13.6%,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二、抓规范。一是建立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制度,全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占59.5%,邀请招标方式占7.0%,竞争性谈判占15.5%,询价方式占12.7%,单一来源采购占5.3%,公开采购方式已经成为我县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制定《海盐县县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海盐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海盐县政府采购协管员工作制度》。目前,我县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体系,使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在规范化的轨道上运作。
三、促效率。一是以2005年度县级行政事业全面实行部门预算为契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奠定基础;二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正确处理政府采购规范与效率的关系,努力解决“同一项目多次采购、重复采购和效率低下”的问题。目前,我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项目有: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文件柜、保险箱、密集柜、办公桌椅、会议桌椅及部分品牌汽车等项目。定点采购项目有:纸张定点供应,定点印刷、车辆定点保险;三是举办政府采购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与会同志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使各采购单位更好地支持配合政府采购工作,从而提高政府效率。
四、强监管。一是明确机构设置,理顺工作职责。按照“管采分办、统一管理、资源整合、依法监督”的原则,归并机构,将县政府采购中心职能并入县招投标中心,彻底解决“裁判员”和“运动员”“两位一体”的现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约机制,配备政府采购管理监督专职人员;二是开展政府采购自查和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我们开展了《政府采购法》执法自查相关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上报省政府采购办。同时,我们会同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招管办、县招投标中心等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10个具有代表性的采购单位和7个定点供应商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制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公开征集评审专家,确保政府采购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四是加强政府采购开标、评标现场和合同履约的监督;五是加强供应商投诉事项的处理。全年共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3件,我们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在调查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两件支持投诉,一件驳回投诉。目前,我县基本形成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监督的行政监督管理体系。
海盐县财政局 徐建平
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正式成立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标交易活动,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通过临安市府办筹建领导小组近一年的调研论证,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于二○○六年一月正式成立。
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是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的服务机构,包括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及采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转让等交易活动;制订出台了《临安市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等六个具体配套文件,努力做到“优质服务、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群众满意”。在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强调了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在采购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强调了市财政部门是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强调了作为设在市财政局的市政府采购办,必须依法行政,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和三个部长令的宣传,加强对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临安市政府采购办 李建宏
吴兴区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成效
2005年,吴兴区政府采购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各项制度得以有效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资金进一步节约。全区共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实施政府采购210批次,采购金额1,17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4%,节约资金124.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5%;二是程序进一步规范。制定了一整套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按照采购单位申请、采购资金划入专户、采购办审批和区机关核算中心把关等程序严格操作、规范使用;三是管理进一步透明。加强了对采购行为的管理和监督,采购制度日益健全,有效地防止和减少违法乱纪行为,提高了政府透明度、诚信度和廉政度。
吴兴区采购办 范仁良
2005年台州市政府采购工作成效显著
2005年,台州市各级政府采购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和省采购办的工作要求,以扩大采购规模、规范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成效显著。
一、采购规模继续稳步扩大
为贯彻财政部和省采购办“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批示精神,今年全市继续狠抓集中采购目录的落实和规范实施,对大宗通用设备积极探索和尝试定点采购、协议供货,从制度上解决了采购单位零星、急需采购与集中采购周期较长的矛盾,既扩大了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又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对一些有特殊要求的部门实行了部门集中采购,加强了对分散采购行为的监管力度。对一些采购金额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市采购办从采购方案设计、采购方式选择、招标文件备案到招标活动现场监督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据统计,2005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30804.4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2829.77万元,节约预算资金17974.69万元,平均资金节约率为13.74%。与去年同期相比,采购预算总价增加了28290.4万元,增长27.6%,实际采购资金增加22993.57万元,增长25.59%。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比重从去年同期的54.42%增加到65.81%,提高了11.39%,公开招标采购的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继续稳步扩大,达到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六年来的最好水平。
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在管办分离后新运作模式下的监督与管理,市采购办突出从制度入手,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监督体制:
1、制订出台了《台州市政府采购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加强了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评标评审工作。
2、出台了《台州市市级政府采购评标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加强了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评标评审工作。
3、负责拟定了《2006年台州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经第十五次市长办公公议讨论通过,并由市政府颁发,增强了我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执行刚性。
4、建立《台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协管员工作制度》,并对来自级各单位的110多名协管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进一步熟悉政府采购工作,完善了政府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协议供货提高了采购效益效率。
台州市本级三区今年共协议供货计算机和打印机3476台,金额1951.83万元。在手续上加强了协议供货的后续核对和管理,保证了协议供货制度的规范实施,提高了采购效益效率。年底又陆续推出车辆定点保险和复印机、传真机以及办公用纸的协议供货,其中车辆定点保险的资金节约率为50%,受到各车辆保险单位的一致好评。
四、招标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
1、为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管理,在继续贯彻实施特例采购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全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各大采购项目加强前期指导和全程监督,完善采购合同的备案工作,保证了全市分散采购活动的依法开展和规范采购。
2、加强了对重大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监督和管理工作,完成了预算金额3130万元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台州市公安道路安全监控系统项目,此项目中标金额218028万元,节约预算资金9497万元,节约率30.34%,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政府采购观念深入人心。
进一步加大了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通过刊出《台州政府采购》、报送发布信息和接受有关媒体的采访,积极宣传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使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观念已逐步深入人心。
此外,全市各级采购办还加强对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查处,维护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向相关部门和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
台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李芊韵
莲都区超额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莲都区政府采购办在省、市政府采购办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规范、便捷、高效的理念,按照“提高采购效率,方便采购单位”的工作目标,以扩大采购规模、规范采购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使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更上一层楼。
2005年莲都区政府采购办共实现采购计划金额2781.29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2050.57万,预算外资金731.2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2.95%。实际采购金额2226.07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1622.74万元,预算外资金603.3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2.99%。节约资金555.79万元,资金节约率19.9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6.88%。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2500万元的政府采购目标。
莲都区政府采购办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力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营造政府采购氛围;二是规范运作,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三是从源头监管,狠抓落实;四是实行政府采购代理制,强化监督机制。通过推进政府采购这项“阳光工程”的实施,树立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和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
莲都区政府采购办 赵洪波
文成县举办控购政府采购座谈会
1月18日,文成县控办和政府采购办召开控购和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县财政局傅华标副局长主持,张明林副局长作主题发言,陈永富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邀请了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中心、机关会计核算中心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县财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大家围绕规范、规模、效益、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如何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等问题进入了深入探讨,并交流了各自的实践经验。
座谈会上,张明林副局长首先对文成县2005年度的控购和政府采购工作成绩作了简要回顾。他说,过去的一年,县控购采购办积极贯彻财政支出改革,成立县政府招投标平台,实行监管和实施分离;紧紧围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指导思想,抓规范、重创新,对工程类采购上有较大突破,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年采购小汽车49辆,采购其他类商品22次项,采购累计金额1547.8万元,中标金额1203万元,节约资金192万元,节约率达到13.76%,资金节约效果明显,较好地体现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原则”,降低政府支出成本,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他说,这些成绩取得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宣传和落实;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和计划管理;三是拓宽政府采购范围,积极探索公务车辆集中投保;四是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对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五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建立采购售后服务维修站。张明林副局长还就文成县2006年的控购和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六点意见。一是继续规范控购、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法;二是继续加大控购、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宣传力度;三是加强控购、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抓好采购方式、采购合同、预算和计划、资金、信息和招投标平台的现场监督管理,设立投诉监督等制度。四是不断完善和探索采购工作。五是加快采购网络建设,继续加大售后服务工作;六是加强政府采购机构建设,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文成县局 金求真、赵秀英
温岭市镇(街道)小汽车清理成效显著
为切实规范镇(街道)小汽车管理,加强廉政建设,温岭市从9月底开始对全市镇(街道)小汽车开始了历时一个多月核查清理工作,共清理车辆43辆,现均已办理转户手续。此次核查清理工作依据的政策界限是:
一是在现在核定行政用车编制的基础上,根据2004年底各镇(街道)事业编制实有人员数,以每25人1辆车的标准,核定镇(街道)事业用车编制,并对原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车辆一律纳入编制管理;
二是对原挂靠各镇(街道)企业排气量超过2.0升的小汽车,同款新车现售价超过25万元的,一律予以没收,进行公开拍卖;同款新车现售价在25万元以下的,允许镇(街道)继续使用,纳入编制管理;
三是对12座以上车辆及工具车,每个镇(街道)购置也核定了数量标准;
四是清理工作期间,暂停购车审批,暂停报废车辆;
五是清理期间必须如实上报各单位车辆,对出现虚报、瞒报、漏报、不报,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温岭市局 李勇灵
缙云县二○○六年政府采购工作思路
2006年缙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运作、加强监管、协调发展”,在加强管理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1、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缙云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落实协议供货、信息公告,供应商投诉、采购文件备案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制度。
2、加强采购预算管理,提高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全面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集中支付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职能。
3、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加强对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政府采购规程的执行情况等,促使规范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技能,使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到充分的体现。
4、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信息公告发布有关规定,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和社会各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扩大政府采购信息传播范围和渠道,在省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及政府采购网站等相关媒体和场所发布政府采购的法规、目录、采购公告中标及成交结果等有关文件资料,做到资源共享。
5、规范采购项目文件备案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是重要的文件资料,也是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规范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政府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拓展政府采购空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为了加快我县采购步伐,拓展政府采购空间,加强与上级等有关部门的交流和协作,吸取先过县市的经验和长处,试行多种采购形式并存,积极稳妥地扩大采购范围,进一步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优越性。
7、指导开展部门采购。引导采购单位将采购项目纳入招标采购,采购项目委托有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打破供应商之间产品划区域分割,鼓励供应商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
缙云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钭丽芬
※业务研讨※
浅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刚性问题
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仍是今后几年财政支出改革的三大重点。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逐步扩大,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项目的比重将会不断增加,而由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完成采购任务后,最终的合同款,也将全面采取支付的形式。因此它们三者必须有机结合,三项改革的推进应是同步的。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龙头,是实施政府采购基本的前提。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各单位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一要加强项目安排的计划性,将单位年度的各项需求尽量事先考虑周全,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二要注意项目配置的标准化,无特殊需求,各采购项目尽量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供的预算参考标准配置,在满足基本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实行办公设备标准化管理,以减少设备配置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杭州市政府采购办从2003年下半年实行部门预算开始,通过市场调查,从政府采购项目的标准化配置入手,已连续三年配合财政部门在布置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前,科学制定好通用类办公自动化设备预算参考标准,以方便各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同时充分依托部门预算软件编制程序中直接编制、分类统计的功能,将政府集中采购预算随着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成而同步完成。特别是2005年,年初一次性可统计的全年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就达5.19亿元,并在政府采购预算标准化编制的基础上,又尝试对电脑、打印机等十二类通用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协议供货”的采购模式,大大增加了公开招标比例和集中采购的规模。
通过上述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是采购效率大大提高。由于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与年初的部门预算一并完成,无需单位再重新填报分月、分季的采购需求,以及与单位核对采购需要这一环节也随着标准化配置的推出而逐渐取消,采购进度大为加快。至2005年6月底,市采购中心就完成年度预算70.64%。
二是规模效益显现。2005年年初,部门预算经市人代会批准下达后,上半年立即可执行的政府集中采购预算中的台式电脑、笔记本式电脑、打印机等十二大类通用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一次性就达5529台4447.12万元。该类协议供货的招标公告刊登后,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积极性大为提高,争相看好政府采购这块“大蛋糕”,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厂家)达70多家。
三是经济效益明显。随着集中采购规模的扩大,各品牌生产厂家争相占据政府采购市场的欲望和销售商薄利多销原则的驱使,以及政府采购预算资金能作充分保障的优势,使得政府采购节约率进一步提高。据统计,2005年11月底止节约资金伍仟余万元。
但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过程中,也在一些问题,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准采购及随意调整采购预算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就台式电脑、笔记本式电脑、打印机三类采购项目而言,除年初一次性可确定执行的预算外,截止2005年底共执行预算5994.33万元,其中全年调整的预算就达1633.04万元,占了27.24%。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使采购效率大打折扣,而且还增加了财政预算审核部门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和差错率。
综上所述,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计划性及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是各采购单位、财政预算审核部门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今后努力的方向。并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各单位要增强预算意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尽量做到全面、详细,以减少项目安排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是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开展采购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也不得超标准采购,加强预算执行的刚性,以保证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实处。
三是鼓励供应商参加有预算保障的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透明度,逐步在指定媒体上公开政府采购预算,为供应商公平地了解采购信息提供便利。
杭州采购办 俞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