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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农发区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项目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宁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海宁农发区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08526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1、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机构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

3、联系人:顾瑞红

4、联系电话:0573-87289209 传真:0573-87289211    邮编:314400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0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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