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局、采购办:
为充分利用第十九界中国(浙江)国际科研、医疗仪器设备技术交流展览会(以下简称十九界展览会)平台,简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现就做好十九界展览会医疗设备器械政府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九界展览会医疗设备器械政府采购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纳入各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产品;
(二)已列入各医疗机构当地200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计划);
(三)采购项目已向当地采购办办理预算(或计划)确认;
(四)当地采购办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程序
(一)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当地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或计划)执行确认书》,参考“2005年部分市医疗设备招标资料”(见附件),通过竞争性谈判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采购项目品牌、价格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二)各医疗机构将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副本,报十九界展览会主办单位(厅规财处)及当地采购办备案。
对医疗设备器械实行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及时总结经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
省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571-87055741,联系人:陈军训;
省卫生厅联系电话:0571-87709139;联系人:申屠正荣。
附件:2005年部分市医疗设备招标资料
省卫生厅 省政府采购办
二○○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