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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采监字〔2007〕34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确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确认慈溪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工程审价有限公司2家公司(详见附件)具有在原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的资格。请你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和我厅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规定,依法从事确认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资格  通知
  抄送:财政部,慈溪市、海盐县财政局。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7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代理业务范围
1
慈溪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慈溪市浒山街道孙塘南路4号
姜迪雅
0574-63898331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2
海盐工程审价有限公司
海盐县武原镇勤俭北路225号6楼
马罗兵
0573-86116166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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