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省采购办(控办),省注协:
《浙江省财政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成员处室主要工作职责》经厅治贿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同时,为加强对全省财政系统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增补厅会计处陈建中、省注协何元福同志为厅治贿领导小组成员,李文艳同志为厅治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
浙江省财政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成员处室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指导和组织协调全省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研究处理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完成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采购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和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拟定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政策、文件和领导讲话。牵头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收集、整理和编写工作信息,指导各地工作。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预治政府采购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室:协助做好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查处涉及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协助做好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协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和有关文件的审核。负责厅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制处:协助做好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配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对有关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配合开展法制宣传。协助督查和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局:协助做好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协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协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负责对有关商业贿赂案件的行政处罚。协助督查和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教处:配合做好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厅机关及事业单位涉案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算处、国库处:配合做好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协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研究完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相结合的财政支付管理制度,参与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社保处、经建处、农业处、企业处、综合处:协助做好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分别协助对归口单位或归口业务的专项检查和商业贿赂案件调查。指导、监督归口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建立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计处、省注协:协助做好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对会计和资产评估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拟定会计和资产评估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度,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治理会计和资产评估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