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皇冠汽车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08年5月19日
一.采购人名称:长兴百叶龙演出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皇冠汽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皇冠2.5奥运版汽车一辆(预算35.2万元)
拟定供应商:湖州信达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当前汽车采购必须先履行控购报批手续,而该手续的履行必须指定采购车辆的品牌型号,而一旦确定了汽车的品牌型号,由于各汽车生产厂家实行的区域代理销售政策,指定品牌后本地区往往只有单一的专业汽车销售商。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点: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人:丁顺堂
联系电话:0572-6037050
传真:0572-603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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