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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移动测速仪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08年5月8日

一.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移动测速仪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一)系统基本功能:

1、系统为一体化设计,集成度高,结构合理,操作简便,能一键开机,性能稳定可靠,设备隐蔽性好,在恶劣天气下同样可以进行执法。2、系统能自动测量目标车的瞬时速度,自动区分车辆行驶方向。根据不同路段规定设置限速值,对超速违章车辆能自动抓拍并记录违章车辆的速度、时间、地点等内容。3、系统能够根据光线变化自动调节相机曝光,闪光灯使用时不影响驾驶员驾驶,夜间拍摄车头时能拍清驾乘人员的脸部特征,闪光灯管使用寿命20万次以上。4、系统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时,每次拍摄一幅图片,拍摄形成的图像文件以JPEG格式保存,符合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要求。5、系统具有完善的后台管理和处罚软件,可以应各支队需求和现有处罚系统对接,实现网络化管理。

(二)系统组成:

1.一只工业级高清晰度智能摄像机及百万像素镜头,分辨率大于144万像素

2.一只具有自动方向判别定位准确的雷达,工作频段为合法频率,测速范围:20km/h250km/h,测量精度:±1km/h工作温度:-20℃60℃3.一台工控机CPUInter®CeleronM600MHz以上,内存DDR256M以上,存储媒介:2GCF卡,接口:RS-232X1,RS-232/485X1,USB2.0端口X2,VGA接口X1,PS/2,1个1394接口等

工作温度:-15℃~60℃4.一台高亮度触摸屏液晶显示器,亮度350cd/m²以上。5.一只高速直流闪光灯,工作电压:直流12伏±10%。6.一只便携式的机箱,一体化机箱设计,操作方便。7.一套运行稳定且功能齐全,便于扩展,维护的软件。友好的人机界面,使所有操作简便明了

(三)系统技术参数要求1、雷达静态测速范围:20-250km/h2、雷达测速精度:静态±1km/h3、雷达反应时间:≤0.1S4、工作频率:合法频段5、功耗:≤50W6、直流闪光灯闪光持续时间:≤1/1000S7、直流闪光灯闪光间隔时间:≤2S8、直流闪光灯管使用寿命:≥20万次9、系统工作电压范围:直流11V-14.5V(整机内外部电压均低于36V,无逆变)10、限速报警:20-250km/h内任意设定限速值。11、图像分辨率:≥200万像素12、最佳抓拍范围:10m-50m13、记录能力:每次记录1幅图像。配置不同容量的硬盘或CF卡,满足存储图片的需要。14、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8000h15、工作温度范围:-20℃-60℃16、湿度范围:0-90%(无凝结状态)17、抓拍有效率:≥95%

 

拟定供应商:无锡市现代电子商务信息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1、根据浙江省公安厅2007年第14期办公会议纪要

2、与支队现有后台兼容的软件接口相匹配。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采购办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丽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点:丽水市北苑路190号

联系人:钟小雄、郑旭伟

联系电话:0578-2669167

传真:0578-266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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