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动测速仪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08年4月23日
一.采购人名称:省公安厅
二.采购项目名称:移动测速仪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移动测速仪 数量:10 预算:400万
拟定供应商:宁波罗勃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德国6F测速仪同其他产品相比技术上具有先进性、独特性;在使用中,能为交警执法提供准确的证据,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为使系统稳定,易于维护,建议继续使用6F测速仪。请批示。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政府采购监管处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陈军训
联系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8424
专家意见 : 意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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