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高清智能测速自动取证系统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08年4月7日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清智能测速自动取证系统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高清D型-68P便携式高清智能测速自动取证系统(7套)、高清G型-68P固定式高清智能测速自动取证系统(5套)。(平板测速雷达,测速范围:20-250km/h、测速精度:±1km/h、作用距离:>120m,反应时间:≤0.1秒) 拟定供应商:无锡市现代电子商务信息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该测速系统由平面雷达、高清摄像机、嵌入式工业控制计算机、电子存储器和高亮度液晶显示器组成,并采用了目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平面雷达作为测速传感器,工业集成化程度高,便于架设、携带和使用。经现场测试,测速系统能在不同的光线下自动调节感光量,拍摄图片更清晰(尤其夜间效果更好),使用功耗较低,能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无论是结构还是配置的设计更适合野外环境工作。在金华支队已通过半年多试用,回馈反映良好,质量性能稳定,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特别是该系统已自主开发了与支队现有后台处罚系统兼容的软件接口相匹配,极大减少了成本费用,因此采购人申请对高清智能测速自动取证系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就本项目直接邀请无锡市现代电子商务信息有限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79-82468734 传真:0579-82468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