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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打私与口岸办义乌小商品辅助管理系统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0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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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省打私与口岸办

二.采购项目名称义乌小商品辅助管理系统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义乌小商品辅助管理系统项目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一.该项目的开发应用必须由浙江电子口岸与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口岸执法管理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联网与数据交换,对相关数据交换和软件运行的安全性有很高要求。为此,在浙江电子口岸建设中,口岸执法管理单位仅授权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实施此类系统开发。

二、该项目是一期项目的延续,需在一期项目基础上实施开发。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作为一期项目的开发者,由其承担二期项目的开发可以节省项目开发经费和项目建设实施时间,并有利于项目上线后的技术保障与运行维护。

三、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在项目调研、建设和推广应用等工作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采购办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浙江省采购办

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花晓山

联系电话:87058424

传真:8705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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