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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执行模式。
按集中程度不同,集中采购又可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两类。其中政府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委托政府集中采

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属于通用性的项目采购活动;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由采购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的,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属于本部门或本系统有专业技术等特殊要求的项目采购活动;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并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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