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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政策问答下

7.维修中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或收费不合理等问题该如何解决
   送修单位如发现维修质量和收费等问题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定点维修企业 提出质疑, 定点维

修企业对送修单位的质疑答复不认真,又不予以合理解决的,送修单位可向省政府采购办投诉或请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8.送修单位能否自购汽车零配件
    如不涉及维修服务项目,单位自行更换汽车零配件的,或在同等条件下定点维修企业的零配件价格高于市场价时,经省政府采购办确认,送修单位可以自行购买汽车零配件。但对采购数量特别大的,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9.省政府采购办的联系监督电话多少
    对定点维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定点维修企业和送修单位应及时向省政府采购办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反馈。省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 0571-87057615 ;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0571-88907706 。省政府采购办同时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投诉和举报。
 
10.送修单、结算单等表格在网上哪里可以下载到
    送修单”、“结算单”等表格都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栏目中下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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