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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政策问答上

1,实施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管理 , 规范公务车辆维修采购行为 ,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促进廉政建设。
 
2.2006-2007 年度定点维修企业是如何确定的 定点维修企业有哪些
    定点维修企业是由浙江省和杭州市采购中心联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的。共有杭州园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 20 家汽车维修企业为 2006-2007 年度省级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详细的名单可以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查阅。 (http://www.zjzfcg.gov.cn)
     
3.实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的范围包括哪些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在杭州市区的省级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送修单位)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做漆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服务,均应实行定点维修管理。
本期定点维修的有效期为 2006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止。
 
4.省级送修单位如何选择定点维修企业
  送修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或多家定点维修企业进行公务车辆维修。
若有特殊维修要求或定点维修企业不能满足其维修需求,经主管部门审查,报省政府采购办确认同意,可在非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因公在杭州市区以外地点出车时发生故障,需紧急维修的可就地维修,费用凭维修专业发票按规定报销。
 
5.实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交接程序如何规定的
    ①凭单维修。送修 单位在送修车辆时应 填写 “省级单位公务车辆送修单”,一车一单,一式两联, 注明维修内容;
    ②维修项目初检。定点维修企业 根据送修单位填写的维修内容进行初检, 在“送修单”上填写维修项目 的价格和维修时间等意见,反馈给送修单位确认,确认方式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定点 维修企业 方可进入维修和保养程序;
    ③维修情况反馈。在维修期间,如有新增或者变更维修项目内容的,定点维修企业应及时与送修单位协商确定。送修单位需重新填写“送修单”;
    ④维修验收交接。 车辆维修结束后,定点维修企业应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二级维护以上),并通知送修单位前来验收提车。送修单位应在“送修单”的“验收意见栏”上签字认可后,方可提车。
 
6.维修费用应如何结算、支付
    结算前,送修单位应先办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手续。为方便单位结算,送修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可以在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下达后一次办理,也可以在按季结算前据实办理。
结算时,定点维修企业凭“省级单位公务车辆送修单”、 “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结算清单”和加盖“ 2006-2007 年度省级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专用章”的合法发票,按季向送修单位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其中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由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向定点维修企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未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由送修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按现行办法由送修单位直接向定点维修企业以转帐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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