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府采购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于2006年5月22-23日在杭州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汇报交流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省财政厅治贿领导小组组长、副厅长沈继宁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沈继宁同志在总结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历程时指出,目前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政府采购的初创阶段,进入到初步规范、进一步发展的阶段,整体工作处于全国前列,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政府采购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好这次专项治理的契机,认真贯彻好省政府最近下发的27号文件,全面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二是要尽快按照省政府的意见,落实好“管采分离”的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政府采购的扩面增量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五是加快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
在谈到政府采购领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时,沈厅长指出,我省政府采购治理商业贿赂的范围应包括四个层面,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有关举报涉案人员。并强调,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要牵头治理政府采购领域中的商业贿赂;作为财务主管部门,要配合国资委治理国有产权交易领域的商业贿赂,做好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在中介代理经营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作为一般的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做好财政机关自身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在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以及产权交易、银行存款和其他经营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当前重点要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会议期间还对全省200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会上省采购办还对下一阶段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市和部分县的财政局分管局领导及采购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