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2日财政部召开了全国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财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部署。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金部长指出,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应重点抓好三项工作,即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他同时要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财政改革工作相结合,与财政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相结合,并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在浙江分会场上,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旭明同志就全省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黄厅长指出,各地、各部门和各采购代理机构要深刻领会金人庆部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全省财政财务和政府采购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不仅要做好本部门和下属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自查自纠和建章立制等工作,还要认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以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履行对政府采购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黄厅长还强调,治理商业贿赂的目标重在整改提高,关键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因此,当前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27号文件,以及《浙江省财政地税系统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细则》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现综合治理、长效管理。财政系统尤其是财政厅机关,要按照“三靠、两抓、一组织”的要求,把单位自查自纠等治理工作与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管理制度,实行财政财务和政府采购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和防止腐败贿赂的长效机制。
浙江分会场会议由省财政厅治贿领导小组组长、副厅长沈继宁同志主持,财政厅纪检组长金慧群同志出席会议,厅治贿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处室联络员,各市及部分县财政局分管局领导、采购办主任,省级各预算主管部门的财务负责人、政府采购协管员和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共300多人参加了浙江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