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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示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及确认资格名单(第十六批)

    公示日期2008年7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31号部长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家社会中介机构具有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代理乙级资格,确认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原招标代理资格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现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
    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71-87055741。
    附件:
代理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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