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分中心受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并根据浙政采办字[2008]4号文件精神,拟对长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08年度计算机等通用设备协议供货的供货商进行资格确认,现欢迎合格的供货商前来办理资格确认事宜(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将不予受理)。:
一、供货商确认资格条件:
1、供货商的经营场所必须在长兴县地域内。
2、申请供货的品牌必须在以下的“2008年度计算机等通用设备协议供货中标品牌”内:
1)计算机台式机:戴尔 方正 惠普 浪潮 联想 万思 TCL THINK 长城
2)计算机便携机:戴尔 索尼 东芝 方正 惠普 联想 同方 THINK 宏碁 华硕 明基 苹果 神舟
3)打印机:惠普 爱普生 佳能 富士通 三星 兄弟 得实 富士施乐 映美 柯尼卡美能达 STAR
4)数码相机:佳能 索尼 奥林巴斯
5)数码摄像机:佳能 索尼
6)投影机:NEC 联想 明基 日立 三菱 三洋
7)复印机:东芝 佳能 京瓷 柯尼卡美能达 松下 夏普
8)油印机:佳文 理光 理想
9)扫描仪:惠普 佳能 紫光
10)传真机:惠普 佳能 联想 松下
3、确认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中标品牌供应商针对本期协议供货的授权书(原件);
3)长兴县协议供货商资格确认表;
4)长兴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注:除营业执照外,其他资料格式请自本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处自行下载。
二、确认资料递交时间与递交地点 :
递交时间:2008年4月3日—2008年4月15日
递交地点:长兴县长海路361号2楼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三、联系人:陈旭 李琴
联系电话:0572—6031296, 传真:0572—6031333
联系地址: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分中心(长兴县长海路361号)
邮编:313100
特此公告
下载:供应商授权书等附件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分中心
200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