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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采购办关于再次公示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及确认资格名单(第七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31号部长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7家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代理乙级资格,确认舟山方舟会计师事务所等3家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在原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现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
        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71-87055741。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乙级资格:第七批次

确认资格:第七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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