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规范全省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业道德水准,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2、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操作实务;
3、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
二、参加对象
1、取得确认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有意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社会中介机构。
三、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7年3月20日、21日两天。非在杭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19日报到;在杭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在20日上午8:30前报到。
培训地址:杭州清水湾假日酒店(
杭州市潮王路177号,电话:0571—88169999)。
四、其他事项
1、参加培训的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培训结束后,由省采购办统一组织书面考试,考试合格颁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证书》,该证书作为今后认定和考核政府采购专业人员任职资格的依据之一。
3、各单位请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于3月15日前报省采购办。
省采购办联系人:陈军训;电话:0571-87055741;传真:0571-87058424。
2007年3月1日
附件: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