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2日,受浙江省采购中心委托,专家组对浙江省文化厅购置流动舞台车项目进行了论证,一致认为:
根据浙江省文化厅购置流动舞台车的技术及相关要求,需购置大型车(10米半挂车)及中型车两类。经我们查阅国家发改委所发布的汽车公告,其中大型车只有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合作)生产,为国内唯一生产商,且大型车的技术指标及配置均符合采购方的要求。
对于中型车,浙江省文化厅的购置要求主要可归结为:
1、整车安全性:①即车体顶棚的升降要有垂直导向,以保证升降平稳、安全。②顶棚需采用桁架结构,以保证其承载能力强(不小于500kg),也利于可悬挂更多的灯具、布景。③舞台台面承载力强(不小于200kg/m2),以保证集中站台演出时的台面强度。
2、设计专业性:①根据舞台演出的实际需要,在流动演出车车型限制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延展舞台台口和舞台净高,最大限度地提高地板及顶棚的承载能力,以便于表演和挂景。②顶棚不仅要能遮阳挡雨,还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灯光、布景杆(不小于9道),以满足舞台演出需要。
3、演出适应性:①综合功能要强,应可根据要求集成数字调光系统、扩音系统、电脑字幕系统、电影放映系统、应急发电系统等;升降顶棚内还应设置灯控线、接线盒,并能实现即插即用。②流动车舞台地板应采用舞台地板专门工艺,表面硬度和弹性应符合专业演出要求。③应具备专业舞台工艺设计,如:灯位灯盒布置、所有演出设备无须登高负重即可就位、舞台表面暴露部分全部漆黑色、舞台表面与人体接触部分全部软包装、演员扶梯的台阶高度和宽度适宜、系统具有安全接地等等。
4、操作快捷性:省人工、省时间,舞台车展开和收拢动作自动化程度要高,3名操作人员应在12分钟时间内就可以搭建成一个设施基本齐备、功能相对完善的临时型舞台。
经我们查阅国家发改委所发布的汽车公告,目前国内只有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汽合作)、湖南衡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长沙佳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三家具有同类产品。经分析、比较,湖南两家厂家的舞台车,在安全、技术指标及配置要求上,特别是在安全及舞台演出方面,与浙江省文化厅的购置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符合采购方的要求;完全能够满足上述要求的,只有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汽合作)。
专家组经过以上综合论证比较,认为只有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汽合作)一家生产商生产的流动舞台大型车、中型车符合采购方的要求。
专家组成员:
200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