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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采购办关于公示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名单及确认资格(第四批)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31号部长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社会中介机构具有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代理乙级资格,确认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0家社会中介机构在原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现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
    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71-87055741。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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