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力度,深化全省财政系统特别是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10月9日至10月10日,省财政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杭召开了全省政府采购执法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九月份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前阶段全省财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政府采购执法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工作。厅治贿领导小组组长、副厅长沈继宁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沈继宁同志首先回顾总结了前一阶段全省财政系统和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他充分肯定了我省前阶段全省的专项治理工作,认为绝大多数地方财政部门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明显;他同时指出,目前还有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对治理工作在思想上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顾虑较多,存在地区之间工作进度不均衡等问题,要求各地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认真加以改进。会上,沈厅长着重对下一阶段的全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和治理商业贿赂总结验收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二是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专项检查工作。三是要制订计划,对照政策,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四是要谦虚诚恳,协调沟通,自觉遵守检查工作纪律。
这次会议是根据年初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部署召开的。会议由厅治贿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巡视员薛文耀同志主持,全省11个市级财政局监察室、采购办的负责人,以及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相关处室领导和参加专项检查的工作人员等近7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省监察厅执法室、省采购办和厅财政监督局的领导分别就政府采购及和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政策、业务和专项检查的方法、程序和工作纪律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和介绍。
(厅治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