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平阳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计算机、打印机第四期协议供货,参照浙江省本级2006年第四期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政府采购的中标结果(招标编号:ZZCG2005A-GK-051、052)执行。为保证平阳县计算机、打印机协议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凡已取得浙江省本级第四期计算机、打印机中标资格的供应商,请于2006年3月29日至4月7日下午5点前办理授权平阳县本地供货商相关事宜(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将不再予以确认)。届时请提供下列资料: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书(复印件);
3、授权本地供货商有关文件或中标供应商与本地供货商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平阳县范围内每个中标供应商授权的供货商不得超过三家);
4、本地供货商资料(营业执照、企业经营情况、业务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协议供货商确认表);
5、在平阳县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的情况(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联系电话:0577-63193011;传真:0577-63193010
联系地址:平阳县敖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二、三楼)
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