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控制公务费用支出,从2005年10月起,丽水市率先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赴杭州公务住宿实行定点采购管理。通过竞争性谈判,该市确定了杭州29家宾馆为公务人员赴杭住宿的定点单位,协议价格平均优惠幅度达到50%,最高达63%,协议服务期限为两年。在此期间内,公务人员赴杭公务住宿,可自主选择定点宾馆,并与定点宾馆按协议优惠价格执行结算;凡遇特殊情况需入住非定点宾馆的,报销时应附情况说明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省级部门召开的会议及培训统一安排的宾馆,住宿费自理的,应凭书面会议通知报销。据测算,该项目实施后,仅市直一年即可节约250万元财政性资金。
丽水市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