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办字〔2002〕2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政府采购工作操作实务;
二、培训对象
1.申请第二批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的从业人员;
2.第一批已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4年5月18日上午8:30报到,19日上午12:00结束;
2.地点:杭州市马塍路31号省财政厅招待所。
四、报名方式
通知发出后即接受报名,请各招标代理公司将参训人员回执填写好后,于5月14日前反馈给省采购办。
培训食宿和资料费自理。
五、联系电话:0571-87057615(传真)、87055741;联系人:陈志仁、陈军训。
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