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通打印机在协议供货期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其最高限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根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的有关规定,暂停浙江建林电子电气有限公司(富士通打印机)协议供货资格三个月。
2008年9月1日
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邮编:310006 网站导航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0571-87058489,87056984 shzem@163.com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84050号 通用网址/网络实名:浙江政府采购